一、指导思想
根据学校统一要求,为增强学生在新安书院的归属感和主体意识,推动新安书院各项学生活动顺利开展,营造充满生机活力的育人氛围,充分发挥学生会组织在学生中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特决定组建学生会并制定如下方案。
二、机构及职位设置
部门 |
职位 |
成员 |
主席团 |
主席1人、副主席1人 |
|
办公室 |
部长1人、副部长1人 |
干事2人 |
学习部 |
部长1人、副部长1人 |
干事2人 |
文艺部 |
部长1人、副部长1人 |
干事2人 |
宣传部 |
部长1人、副部长1人 |
干事2人 |
记者团 |
部长1人、副部长1人 |
干事2人 |
实践部 |
部长1人、副部长1人 |
干事2人 |
三、竞选条件
1.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坚持原则、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任何违纪记录。
2.热爱学生会的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善于思考,敢于创新,勇于开拓,工作勤奋,有奉献精神,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热情,服从调配。
3. 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组织管理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4.学习成绩较好,成绩在中等以上。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学校各项活动,身体素质较好。
四、产生办法
1.自我推荐:新安书院英才一级、二级、三级学生均可报名,个人填写《新安书院学生会干部竞聘报名表》。
2.竞职演讲:新安书院组织候选人进行竞职演讲,演讲时间每人3分钟,演讲内容可包括:姓名、班级、自己的特长、对学生会工作的认识,重点讲解对竞选岗位的工作设想和打算。
3.公示:由新安书院组织的考评小组依据候选人的报名材料和竞选演讲表现等拟定学生会名单并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师生可以提出异议,经查证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不予任用。
4.聘用:召开学生会成立大会,对公示后无异议的学生会干部予以正式聘用,并发聘书。
五、时间安排
2020年11月1日启动,2020年11月10日前完成。
附件:《新安书院学生会干部竞聘报名表》
新安书院
2020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