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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医学院(新安书院)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传承型”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9-05   点击数:

为做好中医学院(新安书院)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传承型”硕士研究生工作,根据《安徽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暂行)(2023 年修订)》《安徽中医药大学“传承型”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遴选实施细则(2023 年修订)》要求,现将中医学院(新安书院)2025年“传承型”推免生遴选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新安书院成立2025传承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方晓,方向明

成员:朱国旗,童佳兵,吕勇,宋若会,赵建根,尹硕淼,庆兆,张璐瑶,王星星,贾学昭

秘书:王星星

二、推免条件

推免学生应为新安书院英才班学生,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遴选基本条件。

2、获得新安英才(三级)结业证书者(不含专升本、辅修学位、“5+3”一体化、免费医学生等类型的学生)。

3、品行表现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有较扎实的中医药经典感悟与实践能力,在书院学习过程中无挂科情况。

4、学位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不计算重修成绩)在专业排名前20%以内;或学位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不计算重修成绩)在专业排名前30%以内且通过全国中医经典能力等级考试(一级);或经3 名学校中医药传承名师(含国医大师)推荐,认为有较高中医药悟性及培养潜质者。每位传承名师每年推荐名额不超过1人。

三、推免类型

学校推免生分为普通类(A类)和传承创新类(B类)推免生。新安书院只接收传承创新类(B类)中的“传承型”申请者。凡被推荐为“传承型”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者,不得再参加院部普通类推免生申请。

四、申请材料与初审

符合条件者向中医学院(新安书院)提交申请表,连同相关材料递交至新安书院。材料包括:

①学位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证明材料(加盖院部公章);

②全国中医经典能力等级(一级)证书复印件;

③有学校中医药传承名师(含国医大师)手写签名的纸质推荐信;

④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

⑤对于非“经3名学校中医药传承名师(含国医大师)推荐”的学生,需提交三名以上本校同专业教授联名推荐信。

⑥对符合传承型推免生申请条件而自愿放弃者,必须签署《自愿放弃承诺书》。

中医学院(新安书院)对申请者资格进行初审,确认是否符合推免条件。

五、推免综合评价成绩

推免综合评价成绩由新安书院学业成绩、专业学位课成绩和考核评定成绩组成,即推免综合评价成绩=学业成绩(30%)+专业学位课成绩(30%)+考核评定成绩(40%)。

六、工作程序

1、公示传承型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布置传承型推免工作。

2、学生申请,新安书院资格初审。

3、新安书院组织申请者参加考核评定。

4、核算推免综合评价成绩。

5、公示申请者推免综合评价成绩。

6、向学校教务处报送推荐名单,被推荐的学生签订传承型推免生告知书。

七、工作日程

1、9月5日,发布2025年“传承型”推免工作通知。

2、9月6日,审查申请者报名材料。

3、9月7日,组织申请者参加传承英才考核评定。

4、9月9日,公示申请者推免综合评价成绩,按成绩高低确定推免生名单,并报送至学校教务处。

5、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传承型推免生名单并公示。

八、工作要求

1.推免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政策透明、信息公开、申诉渠道畅通。

2.公示期内,对推免结果有异议的,须实名向中医学院(新安书院)教学办反映申诉。

联系人:张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551-68129235

电子邮箱:xasy@ahtcm.edu.cn

中医学院(新安书院)

2024年9月5日   


附件1:安徽中医药大学传承型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遴选实施细则

附件2:申请表

附件3:放弃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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