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深化中医药师承教育的指导意见》、安徽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具体举措》精神和学校人才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做好中医药名师学术传承工作,充分发挥师承教育在中医药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中的独特作用和优势,根据《安徽中医药大学关于实施人才兴校工程的意见》,结合我校“一体两翼”人才培养改革目标,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任务
以中医药传承名师为引领、以青年优秀传承骨干人才为主体、以学生英才为重点,分期建设一批中医药传承名师传承团队和传承人才培养工作室,着力加强中医药传承名师学术思想与临床经验的系统传承和实践运用,将其活态传习与学校各层次人才培养和师资队伍建设有机贯通并协调联动,努力造就一批热爱中医药事业、学术功底扎实、实践能力突出、品德优良、医德高尚的中医药传承接班人,推动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医疗服务能力、师资建设水平稳步提升。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遵循规律
遵循中医药学术传承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坚守中医药学术灵魂,传承弘扬中医药特色优势,努力培养富有中医药本色、满足新时代需求的传承型中医药人才。
(二)坚持实践育人
依托传承团队和传承人才培养工作室,将中医药人才培养与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紧密结合,加强师德医德修养,引导人才在实践锻炼中成长成才。
(三)坚持机制创新
深化中医药传承培养机制改革,重点在人才遴选、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等方面开展积极探索,为各层次中医药人才成长创造有利条件和良好环境。
(四)坚持统筹协调
学校成立中医药传承教育改革工作委员会,做好顶层设计,明确路径方法,统筹推进实施,形成总体指挥有力、部门落实有效、组织实施有序、资源配置合理的工作格局。
三、重点任务
(一)遴选中医药传承名师
坚持师德为本、学术为要、临床为重的原则,校内校外兼顾,以校内师资为主,分批遴选一批中医药理论功底深厚、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独到的技术专长、在全国拥有重要影响力和知名度的中医药传承名师,逐步建立一支高水平、有特色、稳定有序的中医药传承名师队伍。
(二)遴选青年优秀传承骨干人才培养对象
坚持个人申请与竞争择优相结合的原则,选拔一批具有较好学术经验传承潜质和较强中医药特色实践能力的青年优秀传承骨干人才培养对象,采取师承+团队方式进行长期培养,努力造就一批热爱中医药事业、学术功底扎实、品德优良、能力出众的中医药青年优秀传承骨干人才队伍。
(三)遴选本科学生英才培养对象
坚持底线准入、分类评价、择优选拔的原则,面向全校本科在校生,选拔一批兴趣浓、悟性高、学习好、潜质佳的学生英才培养对象,充分发挥院校专业教育和师承特色教育各自优势,努力培养对中医药事业有坚定信念、能够传承精华、守正创新的本科中医药精英人才。
(四)建设中医药名师传承团队
坚持服务学术传承、紧贴临床实践、打造中医药特色“教学团队”的原则,分期建设一批中医药名师传承团队,首批建设5-6个。每个传承团队成员包括中医药传承名师1人、传承团队负责人1人、秘书1人、青年优秀传承骨干人才培养对象4-6人、本科学生英才培养对象4-6人。
(五)建设中医药名师传承人才培养工作室
为每位中医药传承名师及其传承团队建设1个传承人才培养工作室,分期建设一批安中特色鲜明、具有辐射带动和示范作用的中医药名师传承人才培养工作室,以团队门诊、病案研讨、专题研学、特色服务等形式,开展中医药传承名师学术思想与实践经验的系统传承和实践运用。
四、遴选条件
突出医德师德、学术水平、临床能力和培养潜质的评价导向,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评价标准,根据各类人员目标定位,分别建立相应序列的遴选条件和遴选程序,真正遴选出一批品德高尚、治学严谨、能力突出、潜质优秀、坚持中医药临床实践并胜任传承带教和师承学习的传承名师、青年优才和学生英才。具体遴选条件见附件1。
五、考核评价
出台《安徽中医药大学中医药名师传承计划人员考核评价实施细则》,注重各层次人才的发展定位,建立符合各层次人才成长成才规律的评价机制、程序和方法,充分体现传承团队人员的层次性和差异性,确保各层次人才的健康发展。加强过程考核评价,对考核合格、成效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暨多渠道晋级和深造机会;对于考核结果较差、培养效果不明显的,及时分析查找原因,调整教育培养计划,直至启动退出程序,取消其资格。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中医药传承教育改革工作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改革工作的具体实施。委员会由学校校长任主任,分管教学、科研、医疗、研究生工作校领导任副主任,成员由人事处、教务处、发展规划处、学生处、科技处、新安书院、研究生院、中医学院、针灸推拿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药学院、三所临床医学院、国医堂、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人事处,牵头负责相关具体工作。
(二)教学科研
学校面向全校人员,重点面向参与校内中医药传承教育工作人员,在校级教学研究课题中专题设置“中医药学术传承教学研究课题”,支持开展中医药学术传承领域教学研究工作;在校级科学研究课题中,专题设置“中医药学术传承研究课题”,支持开展针对中医药名师学术思想与实践经验的传承整理研究工作;在其他各级各类教学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过程中,支持面向中医药学术传承领域的教学科研项目申报。
(三)职称评聘
学校支持广大青年教师积极投身中医药学术传承和后继人才培养工作,在教学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过程中,专题设置一定数量的“传承型”师资岗位,重点评聘校内从事中医药传承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
(四)英才深造
学校依托新安书院,努力培养在中医药事业未来发展进程中能够传承精华、守正创新的本科中医药精英人才。根据《安徽中医药大学中医药传承教育培养方案》,凡通过传承团队修学考核、获得新安英才(三级)证书、书院教育学业成绩考核评价结果位居当届学生前50%的本科生,校内继续深造培养,于相应学科学位点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凡通过书院英才教育渠道推免攻读硕士研究生并获硕士学位者,学校在“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选拔过程中,予以适当加分,助力其于校内相应学科学位点连续攻读深造。
(五)团队门诊
学校支持名师传承团队以“***名师传承团队门诊”形式,打造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基地”和名师学术经验与技术专长特色“医疗服务基地”,采取团队预约挂号、团队成员接诊、团队骨干会诊、团队名师巡诊的方式开展临床实践活动,具体团队成员获益分享办法由国医堂与各传承团队协商一致后制定执行。
(六)考核绩效
年度考核合格的中医药传承名师,按5万元/年/人发放传承津贴。年度考核合格的青年优秀传承骨干人才培养对象,视同国内专业进修访学1年。学校鼓励青年优秀传承骨干人才培养对象努力带教团队中本科英才培养对象,年度考核合格者,每学年一次性发放带教津贴3000元。